答:《经营者集中审查规定》第19条至21条对简易案件程序作出了明确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营者集中,可以作为简易案件申报,市场监管总局按照简易案件程序进行审查:(一)在同一相关市场,参与集中的经营者所占的市场份额之和小于百分 之十五;在上下游市场,参与集中的经营者所占的市场份额均小于百分之二十五;不在同一相关市场也不存在上下游关系的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在与交易有关的每个市场所占的市场份额均小于百分之二十五;(二)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在中国境外设立合营企业,合营企业不在中国境内从事经济活动的;(三)参与集中的经营者收购境外企业股权或者资产,该境外企业不在中国境内从事经济活动的;(四)由两个以上经营者共同控制的合营企业,通过集中被其中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经营者控制的。简易案件审查适用简化审查程序,相对于非简易案件,其审查时间相对更短,从受理到审结一般不超过3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