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提问及回复 | |
类别: | 咨询 |
标题: | 保障房的有关问题 |
来电人: | 杨生 |
来电时间: | 2024年8月2日 |
来电内容: | 1. 听说保障房不能进行私人租售,但我看到江海区江南新村的保障房有租售情况出现。<br/>2. 江南新村的保障房是否符合加装电梯的条件? |
受理单位: | 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办理时间: | 2024年8月2日 |
回复内容: | 回复1:江海区江南新村3号之二、江南新村4号、江南新村5号之一、江南新村5号之二为公租房,根据公租房有关管理规定,公租房只租不售。江南新村1-2幢为经适房房源,原业主取得完全产权后可上市交易。经复核,江南新村公共租赁住房范围内楼幢张贴的房屋出售横幅为其他房产中介公司私自张贴的小广告,我局已督促市市区公房管理中心对该楼幢乱张贴广告进行清理处理。 回复2:经研究,江南新村步梯不具备相关条件增设电梯设备,如市民有其它咨询可致电住房保障科,电话:38316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