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广东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原广东省文化厅2014年9月29日发布的《广东省文化厅关于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的暂行办法》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