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事项名称 | 基本内容 | 承办科室 | 设立依据 | 备注 |
1 | 江门市“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检查规范 | 充分发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牵头部门作用,对各地各部门年度抽查计划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审查规范,促进抽查事项全覆盖,监管对象类型全覆盖;按照省依法行政评查标准,规范“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检查流程、执法文书及结果公示等内容,确保“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 企业监督管理科 |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 2.《工商总局关于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工商办字〔2017〕105号); 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7〕468号); 4.《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2018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粤工商管字〔2018〕77号); 5.李克强总理于2018年6月28日在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提出“要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显著地方予以激励的通知》(国市监企注〔2018〕81号),江门市被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定为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工作试点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