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教办〔2025〕3号
关于印发《江门市推动义务教育项目式学习实施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义务教育学校:
为贯彻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学改革深化行动方案》,全面落实《广东省基础教育课程教学改革深化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7年)》和《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课程实施办法(2024年版)》等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新一轮课程改革,着力推进跨学科项目式学习,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质,我局制定了《江门市推动义务教育项目式学习实施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门市教育局
2025年2月24日
(联系人:吕锦文,邓泳诗,电话:3503953,3503949。)
江门市推动义务教育项目式学习实施行动方案
为贯彻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学改革深化行动方案》,全面落实《广东省基础教育课程教学改革深化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7年)》《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课程实施办法(2024年版)》和《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新一轮课程改革,着力推进跨学科项目式学习,深化义务教育育人方式改革,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质,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核心,以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为依据,以培养学生核心素养为目标,通过实施项目式学习,推动教学方式变革,促进学科融合与实践创新,构建“学生主体、教师主导、问题导向、项目驱动”的新型教学模式。力争在3年内,实现项目式学习在全市中小学的全面覆盖,形成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优秀项目案例,打造一批项目式学习示范学校,提升全市教育质量和育人水平。
二、工作目标
全力推动全市义务教育项目式学习实践与研究,稳步推进区域项目式学习探索实施。根据区域和学校实际,探索项目式学习教与学的新样态,培育一批义务教育项目式学习示范学校,培养一批项目式教学骨干教师,培育一批项目式学习的典型经验和案例,全面构建项目式学习的实践体系,为区域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启动与探索阶段(2024-2025学年)。
开展项目式学习,初步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实践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和问题解决能力,提升学生的核心素养;举办项目式教学培训,提升教师设计和实施项目式学习教学的能力,遴选并培养一批项目式教学种子教师;遴选20所义务教育学校作为项目式学习实验校,探索项目式教学的实践路径,形成初步的典型案例;建立项目式学习资源共享机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初步经验模式。
(二)推进与深化阶段(2025-2026学年)。
进一步提升学生的核心素养,重点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形成一批具有代表性的学生项目成果;打造一支能够胜任项目式教学的高水平教师队伍,开展项目式教学观摩和经验分享活动,培育一批项目式教学名师;新增30所义务教育项目式学习实验校,形成一批项目式教学特色学校,提升学校教育品牌影响力。建设项目式学习资源专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
(三)总结与提升阶段(2026-2027学年)。
全面培养学生的核心素养,形成一批具有创新性和实践性的优秀项目案例,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总结提炼项目式教学经验,形成一批高水平的教师研究成果,推动教师专业发展;完成80所实验校和30所示范校的创建目标,形成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项目式教学特色学校;全面总结项目式学习实施经验,形成具有江门特色的项目式学习教学模式,推动区域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三、行动计划
(一)项目式学习能力提升工程。
1.教师专业发展计划
通过专家讲座、案例分析和互动研讨等多种形式,系统化开展理论培训,深入解读项目式学习的理念与方法,帮助教师全面掌握其理论基础、设计原则和实施策略;组建项目式学习工作坊,组织教师开展模拟教学、课堂实践和反思交流等活动,提升教学设计与执行能力;定期组织教师进行实地考察与学习交流,观摩优秀课堂,直观感受项目式学习的实施效果,学习先进的教学经验和方法。
2.教师发展支持体系
将项目式教学纳入校本研修必修内容,建立区域间的教师研修共同体,通过主题研讨、经验分享和成果展示等活动,促进教师在研修交流中不断优化教学实践;开展项目式学习相关课题研究,推动理论与实践创新,鼓励教师撰写研究论文、教学案例和实践总结,并通过学术会议、期刊发表等方式提升学术影响力;同时,开展项目式学习优秀案例征集活动,评选优秀案例、教学设计和创新实践成果,给予表彰奖励,激发教师创新活力,营造积极向上的教学研究氛围。
3.学生核心素养培养
通过真实情境下的项目实践,培养学生的批判性思维、创新能力和问题解决能力。设计贴近学生生活、具有实际意义的项目,让学生在实践中学习和成长,提升其综合素养。注重学生自主学习与合作学习能力的培养,提升其综合素养与实践能力。通过引导学生制定学习计划、开展小组合作和自主探究活动,帮助其逐步形成独立思考和自主学习的能力。同时,教会学生掌握项目式学习的学习方法,通过设计具体的学习支架、提供实践指导和开展方法培训,引导学生适应这种学习方式,培养其自动学习的能力,进一步提升其综合素养和实践创新能力。
(二)项目式学习示范引领工程。
1.示范校遴选与推广
根据学校在项目式学习方面的实践基础、教师团队能力、教学资源条件等因素,遴选一批项目式学习示范校。支持示范校在课程设计、教学实施、资源共享等方面深化项目式学习实践,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打造高质量的项目式学习实践模式。定期组织区域内示范校经验交流会,通过专题报告、案例展示和互动研讨等形式,促进示范校之间的经验交流与合作,推动区域内项目式学习的普及与深化。
2.资源共享与辐射
系统总结示范校的优秀实践案例,汇编《江门市项目式学习优秀案例集》,为区域内教师提供学习和借鉴的优质资源。同时,建设项目式学习资源共享平台栏目,将优秀教学设计、案例分析、评价工具等资源进行系统化整理和分类,支持教师便捷获取和使用优质资源,促进示范校与普通校之间的资源互通共享。
3.区域协作机制
建立“示范校+实验校”的结对帮扶机制,通过资源共享、教师交流和联合教研等方式,带动区域内更多学校参与项目式学习实践。充分发挥示范校的辐射带动作用,提升区域内项目式学习的整体实施水平,实现优质教育资源的均衡共享和区域教育质量的全面提升。
(三)项目式学习环境提升工程。
1.基础设施升级
推进网络设备升级,优化网络环境,为项目式学习的数字化实施提供可靠的技术保障。完善功能场所建设,按需配备多功能实验室,购置必要的实验设备和数字化工具,为学生提供实践创新的硬件支持,保障项目式学习的顺利开展。
2.学习空间优化
推进传统教室改造工程,打造开放、灵活的学习空间,为项目式学习的实施提供良好的环境支撑。通过调整教室布局、增加小组讨论区和实践操作区等改造措施,为学生提供多样化的学习环境,满足项目式学习多样化教学需求。
3.校园文化营造
通过校园文化活动、主题展览等形式,营造浓厚的项目式学习氛围。创新活动组织形式,举办创客嘉年华、创新设计比赛等活动,激发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同时,设置项目式学习成果展示区,举办主题讲座和文化活动,提升学生和教师对项目式学习的认识和参与热情,形成良好的校园学习文化氛围。
(四)项目式学习资源建设工程。
1.数字资源专栏建设
依托国家智慧中小学平台和粤教祥云数字教材,在江门专区开设项目式学习专栏,汇聚优质教学资源。平台将包含教学设计、案例分析、评价工具等模块,为教师提供全面的资源支持。同时,建立资源共建共享机制,鼓励教师和学校上传优质资源,形成动态更新的资源库,确保资源的丰富性和时效性,为项目式学习的实施提供坚实的技术支撑。
2.课程资源开发
充分发挥示范校的引领作用,组织高校专家、教研员和优秀教师共同开发项目式学习的课程资源库,构建系统化、高质量的课程资源体系。针对不同学科和学段特点,开发适合项目式学习的课程模块,注重跨学科整合和主题设计,提升资源的可利用性和创新性。加强课程资源的实践性和针对性,为项目式学习的深入开展提供坚实保障。
3.数字资源应用
开展数字资源应用专题培训,提升教师利用数字资源设计和实施项目式学习的专业能力,帮助教师掌握资源的应用技巧。鼓励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充分运用数字资源,开展自主学习和探究性学习,培养数字素养和学习能力,提升学习的主动性和创新性。通过数字资源的深度应用,推动教学模式的创新与优化,实现教学效果的全面提升。
(五)项目式学习创新融合工程。
1.新技术融合
探索人工智能技术在项目式学习中的创新应用,构建智能化学习支持系统,实现学习过程的精准分析与个性化指导,助力学生学习路径的科学设计与优化。积极应用新技术,打造沉浸式、交互式的学习环境,为学生提供真实情境下的实践体验,支持项目式学习的深度开展。同时,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对学习数据进行全方位采集与分析,为项目式学习的实施提供科学决策依据与优化建议,推动教学过程的智能化、个性化发展。
2.跨学科整合
以跨学科主题项目为载体,打破传统学科壁垒,设计具有综合性、实践性和现实性的项目主题,培养学生的跨学科思维与问题解决能力。推动项目式学习与各学科教学的深度融合,构建学科协同育人机制,促进知识的横向联系与纵向深化。通过跨学科整合,引导学生在真实情境中运用多学科知识解决复杂问题,提升其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与创新实践能力。
3.企业与社区合作
深化校企合作机制,积极引入企业真实项目与优质资源,为项目式学习提供实践场景与技术支持,提升学习内容的现实意义与社会价值。加强与社区的协同联动,鼓励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关注社区发展需求,培养其社会责任感与实践能力。通过构建学校、企业、社区协同育人机制,形成教育资源共享与优势互补的良好生态,为项目式学习的深入开展提供多元化、多维度的实践支持与资源保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项目式学习推进机制,成立项目式学习推进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项目式学习的统筹规划、政策指导和协调推进工作。明确市、县(区)、校三级管理职责,建立分级负责、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项目式学习工作有序推进。
(二)强化经费保障。
建立经费保障机制,设立项目专项经费,重点用于教师培训、课程资源开发、活动开展等方面。鼓励学校通过校企合作、社会捐赠等多种渠道筹措资金,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为项目式学习的深入开展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
(三)建立项目式学习评估机制。
制定科学的项目式学习实施评估标准和监测指标,建立全过程、多维度的监测评估体系。定期对项目式学习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优化策略,确保项目式学习目标的有效落实。建立激励机制,对在项目式学习中表现突出的学校、教师和学生给予奖励,充分调动各方参与积极性。
(四)加强宣传引导。
加大项目式学习的宣传力度,通过教育工作会议、专题研讨、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项目式学习的重要意义和实施成效,提高社会各界对项目式学习的认知度和认同度。建立优秀案例库,通过教育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优秀案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强化监督评估。
建立项目式学习实施监督机制,定期对项目式学习的推进情况开展专项督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项目式学习的实施质量。完善项目式学习评估体系,定期对项目式学习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形成评估报告,作为改进工作的重要依据,推动项目式学习工作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