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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23 15:19:55
来源:江门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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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财工〔2016〕49号
各市(区)财政局、科技主管部门、国资监管部门:
现将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国资委
《转发财政部 科技部国资委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暂行办法的通知》(粤财工〔2016〕65号)
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门市财政局 江门市科学技术局
江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6年5月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档案局。
江门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6年5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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