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财农〔2018〕35号
各有关市(区)财政局:
根据《关于下达2018年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中央财政奖补资金的通知》(粤财农〔2018〕14号)精神,现将2018年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中央财政奖补资金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资金专项用于2018年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请财政和农业部门加强资金监管,严禁挤占、截留、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并请抓紧组织实施本地区2018年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项目议事、申报和审批工作,督促已批项目的建设进度,并按照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规定的奖补比例尽快落实县级应负担的奖补资金。
二、本次下达的资金严格按照《关于完善我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报账制管理的通知》(粤财农〔2012〕317号)、《关于印发〈江门市财政支农专项资金报账制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江财农〔2005〕161号)的规定,实行财政报账制管理。县级财政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奖补资金拨付进度,根据一事一议建设项目进度、项目合同要求及自筹资金到位情况及时拨付奖补资金,省市将定期对县级奖补资金执行情况进行通报。
三、本次下达的资金,收入请列2018年度“转移性收入—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收入(1100224)”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科目,支出请列入2018年度“农林水支出—农村综合改革—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213070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经济科目根据支出性质与实际用途列支,年终编报支出决算。
附件:2018年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中央财政奖补资金分配表
江门市财政局
2018年3月1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财政厅(农业处),江门市农业局、江门市扶贫办,各有关市(区)农业部门。
江门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8年3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