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财教〔2018〕34号
各市财政局: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中央追加资金的通知》(粤财教〔2018〕152号)的精神,现下达你2018年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中央追加资金共193万元(具体单位、金额、科目详见附件)。请你市按照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落实资金安排项目,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要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接受财政部驻广东省财政监察专员办的监督,要做好绩效评价和信息公开,定期组织检查,对不按规定使用经费的,要及时纠正;造成不良后果或有违纪违法行为的,要依法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各市要按照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要求,做好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
附件:2018年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中央追加资金安排表
江门市财政局
2018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