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财教〔2017〕88号
各市(区)财政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均衡预算执行进度,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及清算2017年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教〔2017〕450号)的精神,省提前下达我市2018年及清算2017年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资金35,07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万元12,380万元,省级资金22,698万元(具体金额详见附件)。此款收入列2018年“1100221城乡义务教育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18年“20502普通教育”相关项。待2018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一、本次下达的中央资金直接拨付到各市、区财政部门开设的中央专项资金特设专户;省级资金通过实拨方式直接下达到各地级以上市、财政省直管县(市、区)国库,由各地级以上市将资金下达到市辖区及非省直管县(市)。
二、请尽快将资金细化安排到具体项目,按要求及时做好指标安排和分解下达工作,全额编列下一年度年初预算,并准确列入相关收支科目。2O18年,省财政将重新核定你市、区该项资金全年预算,并按照多退少补的原则据实调整经费预算。
附件:1.提前下达2018年及清算2017年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资金明细表
2.城乡义务教育补助支出——城乡义务教育中小学公用经费、财政部提前下达2018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提前下达分配情况表
江门市财政局
2017年12月2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江门市教育局。 江门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7年12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