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资金的通知
江财教〔2018〕122号
各市(区)财政局,江门市教育局、江门市体育运动学校、江门市第一中学景贤学校: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教〔2018〕318号)的精神,现提前下达我市2019年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资金共35,73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3,054万元,省级资金22,684万元(具体安排金额详见附件),该项收入列2019年度“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0502普通教育”相关项。待2019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并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中央资金直接拨付到各市(区)财政部门开设的中央专项资金特设专户;省级资金通过实拨方式直接下达到各地级以上市,各地级以上市尽快将资金下达到市辖区。
二、请尽快将资金细化安排到具体项目,按要求及时做好指标安排和分解下达工作,全额编列下一年度年初预算,并准确列入相关收支科目。待2O18学年教育事业统计完成后,省财政将再次核定你市(区)该项资金全年预算,并按照多退少补的原则据实调整。
三、请你市加强财政资金的绩效管理,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要求,对本次下达的预算指标和任务,结合省和本地区对财政绩效管理的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并于2019年1月14日前报送绩效目标。
附件:1.提前下达2019年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资金明细表
2.提前下达2019年市直学校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省财政补助资金分配表
江门市财政局
2018年12月2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江门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8年12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