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财教〔2018〕145号
各市(区)财政局,市教育局、市直各有关学校:
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教〔2018〕348号),现由省财政提前下达2019年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补助资金共42,870,003元(具体地区、金额详见附件)。该资金收入列“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5教育支出”相关项。待2019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请按照《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指标工作的补充通知》(财预〔2013〕347号)的要求,及时做好指标安排和分解下达工作,全额编列下一年度年初预算,并准确列入相关收支科目。同时,请切实按规定加强资金监管,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请于2019年1月15日之前将绩效目标报送至省财政厅、省教育厅。
附件:1.提前下达2019年广东省地市属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明细表
2.提前下达2019年广东省地市属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补助资金明细表
3.提前下达2019年广东省地市属普通高中教育残疾学生免学费补助资金明细表
江门市财政局
2018年12月2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江门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8年12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