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财教〔2018〕140号
各市(区)财政局,江门市第一中学、江门市培英高级中学、江门幼儿师范学校、江门职业技术学院、广东江门中医药职业学院: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建档立卡学生免学费和生活费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教〔2018〕366号)的精神,现由省财政提前下达我市2O19年建档立卡学生免学费和生活费补助资金共11.4万元,(具体金额详见附件)。上述资金收入列2019年度“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0502普通教育”相关项。待2019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请按照《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指标工作的补充通知》(财预〔2013〕347号)的要求,及时做好指标安排和分解下达工作,全额编列下一年度年初预算,并准确列入相关收支科目。
附件:核定2019年建档立卡学生免学费和生活费补助资金安排表
江门市财政局
2018年12月2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江门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8年12月27日印发
附件:核定2019年建档立卡学生免学费和生活费补助资金.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