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财教〔2020〕124号
台山市、开平市、恩平市财政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均衡预算执行进度,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科教〔2020〕282号),现提前下达2021年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资金共468.72万元(具体金额详见附件)。该项资金收入列2021年“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502普通教育”相关项。待2021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请按照《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指标工作的补充通知》(财预〔2013〕347号)的要求,及时做好指标安排和分解下达工作,全额编列下一年度年初预算,并准确列入相关收支科目。
请各市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对本次下达的预算指标和任务,结合省和本地区对财政绩效管理的要求,科学合理确定项目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管理各环节工作,确保资金发挥效益。
附件:1.2021年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资金安排表
2.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经费绩效目标表(2021年)
江门市财政局
2020年12月2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江门市教育局。
江门市财政局办公室 2020年12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