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 急
江财农〔2020〕75号
市农业农村局(市扶贫办):
根据市扶贫领导小组对《关于呈报2020年度江门市本级和各市(区)上缴用于扶贫开发工作的资金支出预算的请示》(江农扶办〔2020〕26号)的批复,结合《关于申请拨付2020年度扶贫业务经费(含粤桂崇左市协作经费)的函》(江农扶函〔2020〕17号),现将2020年市级扶贫开发工作资金(第二批)拨付给你(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拨付的资金,专项用于市扶贫办脱贫攻坚工作(含粤桂崇左市协作经费),具体项目和金额详见附件。
二、请按有关扶贫资金管理要求,切实加强资金监管,严格按规定使用资金,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截留和挪用。如有违反,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本次的资金通过财政专户拨付,请市扶贫办尽快将收款财政账户名称、开户行、账号报江门市财政局(农业和资源环境科),以便及时拨付资金。
附件:2020年市级扶贫开发工作资金(第二批)安排表
江门市财政局
2020年7月1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江门市财政局办公室 2020年7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