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 急
江财农〔2020〕54号
天等县财政局:
根据江门市政府对《关于申请2020年江门对口扶贫协作广西崇左市天等县援助项目资金的请示》(江农扶办〔2020〕23号)的批复,现将2020年江门对口扶贫协作广西崇左市天等县援助项目专项资金拨付给你们(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专项用于天等县扶贫协作项目(详见附件),具体项目实施方案由江门派驻崇左市工作组与崇左市扶贫办、天等县共同协商为准,并送江门市扶贫办备案。
二、请按有关扶贫资金管理要求,切实加强资金监管,严格按规定使用资金,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截留和挪用。如有违反,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本次下达的资金通过财政专户拨付,请江门市农业农村局(市扶贫办)尽快将天等县财政局收款财政账户名称、开户行、账号报江门市财政局(农业科),以便及时拨付资金。
附件:2020年江门对口扶贫协作广西崇左市天等县援助项目专项资金安排表
江门市财政局
2020年5月2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江门市农业农村局(市扶贫办),蓬江区财政局、扶贫办,崇左市财政局,天等县人民政府
江门市财政局办公室 2020年5月25日印发